一、事项名称
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备案(内蒙古自治区)。
二、设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《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》(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5号)等。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已由许可改为备案管理,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,应当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。
三、备案条件
- 已取得国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,并具备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;
- 从事国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满3年,且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运输安全事故;
- 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;
-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、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等;
- 有熟悉国际道路运输业务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,驾驶员应取得相应从业资格;
-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四、所需材料
-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备案表(原件,可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服务窗口领取或官网下载);
- 企业营业执照、国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(复印件,需核对原件);
-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,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;
-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明细表及车辆行驶证、道路运输证(复印件);
- 驾驶员名单及驾驶证、从业资格证(复印件);
-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;
- 从事国内道路货运经营满3年且无重大以上事故的承诺或证明材料;
- 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五、办理流程
- 申请:申请人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服务窗口提交备案材料,或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。
- 受理: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;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,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。
- 审查: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,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。
- 备案:符合备案条件的,予以备案并出具备案凭证;不符合条件的,书面告知理由。
- 公示:备案结果按规定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。
六、办理时限
法定办结时限:20个工作日(不含现场核查时间)。承诺办结时限:10个工作日。
七、收费标准
不收费。
八、办理机构
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(或授权的盟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,以自治区公布为准)。
九、办理地点
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XX路XX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;或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。
十、咨询电话
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服务窗口:0471-XXXXXXX。
十一、注意事项
- 备案不等于许可,申请人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;
- 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,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;
-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、驾驶员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,并按规定进行动态管理;
- 具体材料和要求以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公布为准,建议申请前先行咨询确认。